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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 - 2008-5-27 17:45:00

    本报讯 记者叶辉丽、刘嘉麟报道:顺峰山四周建筑将严格限高,让顺峰山自然景观渗透,展现顺德风情。日前,《顺峰山公园及协调地区保护性控制规划》正式出台,将为顺峰山及周边地区的建设管理提供有效的控制指引。
  控制区内建筑不高于35米

  《顺峰山公园及协调地区保护性控制规划》自去年起经过收集公众意见,并由专家组展开多次讨论和进行多方论证后,日前通过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,成为以后建设的规划蓝本。顺德区有关负责人表示,该规划以保护顺峰山公园的环境和景观资源为目的,为其周边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有效的控制指引,使其与顺峰山公园相互协调。

  据悉,《规划》的范围是以顺峰山公园与顺峰山为核心,包括碧桂路以西,南国东路以南,新桂南路、金沙大道以东,105国道与龙盘路以北的围合地区,总用地面积约8.10平方公里。按照规划,目前顺峰山东北片的一般农田用地纳入顺峰山公园的规划用地中,从而扩大顺峰山公园对周边生态景观的影响。利用苏岗村在华桂园南面较为集中的一般农田用地,近期作为休闲绿地建设,远期开发为二类住宅小区。自然村建设按照已编制的村庄建设规划严格控制,逐步实施,完善村内用地布局、道路交通建设、公共服务设施、市政设施等,逐步改善村民生活。同时,根据顺峰山公园重要景观节点布局,利用未建或可改建的区域,在空间上营造景观走廊或视觉走廊。

  《规划》对顺峰山四周建筑严格限制高度。以顺峰山公园和顺峰山山体为核心向外延伸的8.10平方公里划分为绝对控制区、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,该范围内对建筑高度、色彩等进行严格控制。《规划》以顺峰山公园正门牌坊(38米)、太平山(148米)、顺峰山(172米)、华桂园(30米)的现状高度为标准,根据现状情况和景观要求,把周边建设用地共分为5片高度控制区分别为28米~35米、24米~28米、18米~24米、14米~18米、不高于14米。

  顺峰山自然景观向外延伸

  《规划》中规划区外围主路另一侧约50米范围内的区域被划分为建设协调区,与规划区三大分区的建设相协调,使得顺峰山等自然景观能渗透到更远的区域。

  该在协调区内,对新建、改建的建筑从形式、体量、高度和色彩方面都有所要求。其中,南国东路北侧协调带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(12层);碧桂路东侧协调带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(13层);龙盘北路南侧协调带新增和改建居住建筑高度不得超过72米(20层);新桂南路西侧协调带(包括南沿段)新桂南路段新增和改建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(7层),南沿段新增和改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1米(6层)。

(责任编辑:吴少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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