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lan - 2008-3-10 8:59:00
某日,我到南海GCH派出所,提出申请想帮小孩把名字的一个字改回去,入户登记的时候,因为公安的旧字库没有这个字,现在有了想改回去,但是户籍窗口确拒绝接受,说这个改名是绝对不会批准的。
国家不是说已经使用新的字库,允许公民改名吗?为什么我们连交资料的权利都没有,窗口的作用应该是接收公民的申请资料,只要我资料齐全,有什么权利拒绝我的资料,这个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的作风吗?
我说要把“聪”,改成“翀”她就说不能改,因为理由不充分,我以前是因为你们说字库没这个字,我就改,现在有了,我要改回去,你说不行,说麻烦,我说现在小孩子不改,以后大了改更麻烦。
sunny - 2008-3-10 16:11:00
改名:只要顺口、容易记、含有内在意思便可了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