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:造纸厂废水排放污染周边居民生产、生活用水的新闻报了很多,怎么才能彻底治理呢?
贺燕丽:这样的事情的确发生了不少,主要是部分草浆造纸企业,尤其是未配套碱回收系统的小草浆企业未能依法关停所致。这些企业生产时产生的废水基本上未经任何治理而直接外排,造成严重的水环境污染,因此应坚决依法关停。草浆企业的污染治理是“十一五”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造纸工业治理环境污染的关键,同时也是难点所在。为此《政策》第四十条至四十四条及四十九条分别对污染治理措施、污染物排放标准、污染物排放监管、生态保护以及惩罚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。
《政策》第四十二条明确提出:“制浆造纸废水排放要实行许可证管理,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。全面建设废水排放远程在线监测体系,定期公布企业废水排放情况。制定激励政策,鼓励达标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工艺改进力度,进一步减少水污染物排放。依法责令未达标企业限期治理,仍不达标或超总量指标的企业要依法关停。”
《政策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“实行环境指标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,鼓励公众参与并监督企业环境保护行为,积极推行环境认证、环境标识和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制度,严格实行环境执法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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